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守护生命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但总有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哪些行为已经触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检察蓝带你一一厘清,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一、食品领域:这些“猫腻”都是犯罪
1.非法添加,毒从口入
在食品加工、销售等环节,掺入工业明胶、禁用农药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品质造假,虚假牟利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含有严重超标的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等危害物质;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或婴幼儿食品营养成分严重不达标。
3.源头违法,链条涉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或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等;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等,情节严重。
二、药品领域:这些“操作”必被追责
1. 制售假劣,铤而走险
生产、销售药品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假药;销售过期、变质药品,或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的劣药;非法生产传统中成药,或用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无证经营,触碰底线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药品;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销售“网红药”“禁售药”“跨境进口非法药品”;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管制药品。
3.违规购销,链条犯罪
从无资质渠道购进药品,或非法收购医保“回流药”再销售;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向未成年人违规销售具有滥用风险的药品;购销药品未纳入质量体系管理,或连锁药店从总部外渠道获取药品。
4.涉管药品,贩卖入刑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等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尤其向吸毒人员贩卖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三、检察警示:违法必严惩,举报能撑腰
食药安全犯罪无论手段如何隐蔽、链条如何复杂,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批捕、起诉,对相关犯罪判处高额罚金,全力追赃挽损。若发现上述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全国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热线
守护食药安全,既是法律底线,也是民生底线。检察蓝将始终利剑高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是守护生命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但总有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铤而走险,哪些行为已经触碰违法犯罪的高压线?检察蓝带你一一厘清,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一、食品领域:这些“猫腻”都是犯罪
1.非法添加,毒从口入
在食品加工、销售等环节,掺入工业明胶、禁用农药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品质造假,虚假牟利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含有严重超标的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等危害物质;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或婴幼儿食品营养成分严重不达标。
3.源头违法,链条涉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或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等;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等,情节严重。
二、药品领域:这些“操作”必被追责
1. 制售假劣,铤而走险
生产、销售药品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不符的假药;销售过期、变质药品,或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标准的劣药;非法生产传统中成药,或用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无证经营,触碰底线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药品;网络平台或个人非法销售“网红药”“禁售药”“跨境进口非法药品”;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管制药品。
3.违规购销,链条犯罪
从无资质渠道购进药品,或非法收购医保“回流药”再销售;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或向未成年人违规销售具有滥用风险的药品;购销药品未纳入质量体系管理,或连锁药店从总部外渠道获取药品。
4.涉管药品,贩卖入刑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等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尤其向吸毒人员贩卖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
三、检察警示:违法必严惩,举报能撑腰
食药安全犯罪无论手段如何隐蔽、链条如何复杂,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批捕、起诉,对相关犯罪判处高额罚金,全力追赃挽损。若发现上述违法线索,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全国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市场监管部门:12315投诉举报热线
守护食药安全,既是法律底线,也是民生底线。检察蓝将始终利剑高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