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基本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既是政治忠诚的思想淬炼,也是真抓实干的行动号召。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以实干实绩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
“立党为公”既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执政底色,更是新时代检察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原点。要深刻把握“立党为公”的核心内涵,善于在检察工作中全面体现政治要求、坚决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善于从政治上看,坚守履职根本方向。政法工作是政治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项执法司法活动都脱离不了党和国家政治大局、根植于社会治理现实。要坚定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自觉,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善于做到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敏感案件要防范政治风险,不断提升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善于从全局上想,锚定服务中心大局。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中心大局是检察机关坚持宪法定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握根本、彰显价值、获得认可、提升环境的现实需要。要持续落实市委重大部署及时到达一线干警机制,引导干警对“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要务”心中有数,从而更加注重履职办案方式方法、“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更加注重从个案中预见潜在风险、运用法治方式及时遏制风险,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善于从法治上办,坚守依法履职底线。所有检察履职都要在法治上着力,无论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还是维护稳定、促进公正,都要聚焦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专门学校建设、“碳账户”改革、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等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找准定位、及时跟进,在依法维护高水平安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保障高品质民生等方面充分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牢牢把握“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坚持司法为民、检察为民,是检察机关践行为民造福的具体体现,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坚守办案底线,始终把案件办准办好。深刻把握“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内涵,严格把控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努力做到“三个善于”,积极回应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为抓手,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厚植为民情怀,增强“如我在诉”意识。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监督办案,设身处地考虑群众切身感受。针对群众反复申诉、事实认定争议、法律认知分歧等突出问题,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强化释法说理,切实在化解心结与实质解纷上主动作为,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锚定民生导向,以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最直接的感受者和评价者。要把人民感受、人民评价作为检验检察履职成效的标准,牢记“小案里也有大民生”,更加注重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关切,紧盯合法诉求是否有效回应、矛盾风险是否实质化解、合法权益是否切实保障,持续推进检察自身评价与社会评价、当事人评价相统一,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牢牢把握“科学决策”的重要标尺,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对检察机关而言,科学决策不能仅停留在概念上、口号上,而在于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司法规律办事。要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基本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恪守宪法定位,严格按照法律赋权履职办案,厘清权力边界、恪守履职范围,既不缺位失职,也不越权逾矩,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制度框架下运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履职办案上来,做到依法全面履职。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实质性、深层次监督,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强化亲历性司法,走出案卷、走出办公室、走出检察机关,推动“在卷”证据走向“在案”证据,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强基本职能和基本业务建设,既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部署要求以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标准,又要细化完善相关办案规范、办案机制。始终守牢案件质量底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案件各类风险研判评估,推动风险防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既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对科技创新、金融安全等新领域、新业态法律问题的前瞻研究和司法应对能力,又要顺应时代发展,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为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力支撑。
牢牢把握“真抓实干”的实践导向,更加深刻理解把握“衢检之进”动能势能
真抓实干既是衡量检察政绩观是否端正的重要标尺,也是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内在要求。要把抓落实摆在突出位置,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善作,贵在善谋善思,关键在于构建科学思维。把各项工作坐标位置明、长板短板底数清作为最基础的工作,善于以建构思维谋划工作,更加注重以清单化方法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闭环落实、件件落地。
善成,重在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夯实履职能力。依托“强基赋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方案,以“一月一课”开拓履职视野,以庭审观摩提升公诉能力,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交流办案经验,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树立以实干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强化全员在场意识、亲自下场意识,坚决反对务虚功,持之以恒抓好季度例会、“揭榜挂帅”、工作画像等工作,坚持把在重点项目中挑大梁的表现、在攻坚破难中的实绩作为干警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检察人员勇于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生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与严格纪律执行相贯通,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作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相融合,坚持紧盯“关键少数”和管住绝大多数相结合,一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作者为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基本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既是政治忠诚的思想淬炼,也是真抓实干的行动号召。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将正确政绩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以实干实绩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
“立党为公”既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执政底色,更是新时代检察干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原点。要深刻把握“立党为公”的核心内涵,善于在检察工作中全面体现政治要求、坚决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善于从政治上看,坚守履职根本方向。政法工作是政治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项执法司法活动都脱离不了党和国家政治大局、根植于社会治理现实。要坚定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自觉,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善于做到观察分析形势要把握政治因素、筹划推动工作要落实政治要求、处理敏感案件要防范政治风险,不断提升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善于从全局上想,锚定服务中心大局。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中心大局是检察机关坚持宪法定位的必然要求,也是把握根本、彰显价值、获得认可、提升环境的现实需要。要持续落实市委重大部署及时到达一线干警机制,引导干警对“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市之要务”心中有数,从而更加注重履职办案方式方法、“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更加注重从个案中预见潜在风险、运用法治方式及时遏制风险,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
善于从法治上办,坚守依法履职底线。所有检察履职都要在法治上着力,无论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还是维护稳定、促进公正,都要聚焦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专门学校建设、“碳账户”改革、商业秘密协同保护等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找准定位、及时跟进,在依法维护高水平安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保障高品质民生等方面充分彰显新时代检察担当。
牢牢把握“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
坚持司法为民、检察为民,是检察机关践行为民造福的具体体现,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应有之义。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坚守办案底线,始终把案件办准办好。深刻把握“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的内涵,严格把控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努力做到“三个善于”,积极回应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为抓手,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服务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厚植为民情怀,增强“如我在诉”意识。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监督办案,设身处地考虑群众切身感受。针对群众反复申诉、事实认定争议、法律认知分歧等突出问题,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强化释法说理,切实在化解心结与实质解纷上主动作为,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锚定民生导向,以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最直接的感受者和评价者。要把人民感受、人民评价作为检验检察履职成效的标准,牢记“小案里也有大民生”,更加注重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关切,紧盯合法诉求是否有效回应、矛盾风险是否实质化解、合法权益是否切实保障,持续推进检察自身评价与社会评价、当事人评价相统一,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牢牢把握“科学决策”的重要标尺,更加深刻地理解把握“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对检察机关而言,科学决策不能仅停留在概念上、口号上,而在于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司法规律办事。要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基本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以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恪守宪法定位,严格按照法律赋权履职办案,厘清权力边界、恪守履职范围,既不缺位失职,也不越权逾矩,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制度框架下运行。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履职办案上来,做到依法全面履职。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实质性、深层次监督,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强化亲历性司法,走出案卷、走出办公室、走出检察机关,推动“在卷”证据走向“在案”证据,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加强基本职能和基本业务建设,既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部署要求以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标准,又要细化完善相关办案规范、办案机制。始终守牢案件质量底线,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案件各类风险研判评估,推动风险防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既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对科技创新、金融安全等新领域、新业态法律问题的前瞻研究和司法应对能力,又要顺应时代发展,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为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提供有力支撑。
牢牢把握“真抓实干”的实践导向,更加深刻理解把握“衢检之进”动能势能
真抓实干既是衡量检察政绩观是否端正的重要标尺,也是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内在要求。要把抓落实摆在突出位置,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
善作,贵在善谋善思,关键在于构建科学思维。把各项工作坐标位置明、长板短板底数清作为最基础的工作,善于以建构思维谋划工作,更加注重以清单化方法推进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闭环落实、件件落地。
善成,重在落地见效,关键在于夯实履职能力。依托“强基赋能”人才培养五年行动方案,以“一月一课”开拓履职视野,以庭审观摩提升公诉能力,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交流办案经验,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树立以实干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强化全员在场意识、亲自下场意识,坚决反对务虚功,持之以恒抓好季度例会、“揭榜挂帅”、工作画像等工作,坚持把在重点项目中挑大梁的表现、在攻坚破难中的实绩作为干警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激发检察人员勇于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生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与严格纪律执行相贯通,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作风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相融合,坚持紧盯“关键少数”和管住绝大多数相结合,一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作者为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