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GF2026-017)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
包1 |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55368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预留采购份额: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 / %份额给小微企业。
(二)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接受☑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5月9日周六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衡阳市新兴金融中心4栋802室;
3、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
(4)本公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阳市新兴金融中心4栋802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hengyangzh.jcy.gov.cn/及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1)名 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2)地 址:珠晖区白渔潭园艺场三环东路南11号
(3)联系人:王女士
(4)电 话:0734-8381259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新兴金融中心4栋802室
(3)联系人:陈女士
(4)电 话:19318223112
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GF2026-017)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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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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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55368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1年 |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节水产品等。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预留采购份额: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非专门面向):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 / %份额给小微企业。
(二)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接受☑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报名时间):从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5月9日周六为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衡阳市新兴金融中心4栋802室;
3、方式: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
(4)本公告“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
注:上述所有资料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获取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阳市新兴金融中心4栋802室。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hengyangzh.jcy.gov.cn/及招标与采购网(https://www.gc-zb.com/)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1)名 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2)地 址:珠晖区白渔潭园艺场三环东路南11号
(3)联系人:王女士
(4)电 话:0734-8381259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新兴金融中心4栋802室
(3)联系人:陈女士
(4)电 话:193182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