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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5-11-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BR2025-G039,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BR2025-G039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232237729/1887345366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17754.39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工期

    1

    517754.39

    517754.39

    60天

    包详情: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1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___%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 3 日起至2025年11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文件获取的期限内携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在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原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 14 日09: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 14 日09: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7号俊景万和城第2栋1617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www.hengyangzh.jcy.gov.cn/index.shtml发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州路街道三环东路南11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348345501

    编: 421000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湖南佰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7号俊景万和城第2栋1617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232237729/18873453661

    编:421000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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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5-11-03  作者: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BR2025-G039,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NBR2025-G039

    项目负责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232237729/18873453661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17754.39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工期

    1

    517754.39

    517754.39

    60天

    包详情: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

    1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道路维修及排水、绿化工程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___%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 3 日起至2025年11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文件获取的期限内携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在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原件和资料进行审核,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 14 日09: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 14 日09: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7号俊景万和城第2栋1617

    五、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www.hengyangzh.jcy.gov.cn/index.shtml发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称: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州路街道三环东路南11号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348345501

    编: 421000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湖南佰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7号俊景万和城第2栋1617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232237729/18873453661

    编:421000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