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7月2日,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阎绪付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院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阎绪付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导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清单要求,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截至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完成1个,未完成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巡察期间移交的8件信访件,已办结8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认识和把握不够到位,政治机关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再学习,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截至12月31日共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上级检察院相关贯彻落实意见等重要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5篇。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民生问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共办理“检护民生”领域案件138件,开展对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17.8万元;发出支持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书17份,为农民工追讨薪资21万余元;办理外嫁女权益保障支持起诉案件2件;办理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案1件;召开部门会议对2019年以来办理案件追赃挽损力度不够情况进行了原因剖析,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后续办理该类案件追赃挽损奠定基础;制定《案件流程审核表》,严格落实承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层层把关制度,对涉案财物做到应追尽追;安排专人每日对全院业务数据开展监管,并及时对全院每月案件质量及监管情况进行分析,7月份以来,对发现的问题共发出书面流程监控3件,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5份;向承办人下发《2020年以来有财产性判项的重点案件统计表》,要求其对照清单填报具体判项内容,并依法监督财产刑判项执行。
三是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12次,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持续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开展“光影铸魂”电影党课活动3次;成立青年学习小组,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8次;加大了文件流转传阅力度,收到文件均呈报检察长批示,明确工作开展责任领导,具体推进落实;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院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截至12月31日,院工会开展集体活动2次,团支部组织开展活动1次。
2.落实“司法为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珠检讲坛”活动,由第三检察部业务骨干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等最新的指导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提醒承办人对被评查案件进行跟踪,注意查收初评意见并及时反馈申辩,避免因误判或其他原因导致案件质量评查得分较低;于9月13日与区法院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如何提高性侵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以及如何进一步统一量刑标准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各部门召开会议对年度培优事项进行了研究,并确定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全院重点特色项目。目前,我院已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对2023年以来立案监督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24件,并以本年度1-10月受理的案件数为基数,按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常规评查,无瑕疵案件或不合格案件。
二是起草了《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制度》,对重大复杂敏感类案件及时组织人员提前介入22件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4次,提供法律咨询1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检警同堂培训1次。
3.政绩观有偏差,用新发展理念统领检察工作、检验办案效果还不够自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出台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并利用该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通过公益诉讼推进珠晖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制定了《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专班,明确了行刑反向衔接专干,建立了不起诉案件台账,承办人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即告知被不起诉人将面临行政处罚,有效破解异地被不起诉人后续行政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
三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4年,共批准逮捕163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52人,不起诉53人,并及时移送被不起诉人线索,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层报检察长批准,变更强制措施。2024年,我院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6人次。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中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1次,学习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5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旁听冯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参观衡阳党史馆党风党纪展览馆,接受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二是院党组听取了班子成员2024年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均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了汇报;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细则》,2024年,共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
三是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制度》等8个制度;修改完善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日常考勤制度》等5个制度,并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督促抓好落实。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整治顽瘴痼疾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被通报干警深刻反思错误行为,作出了检查;对日常考勤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请休假事项、审批流程等内容;坚持每天日常考勤,每周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考勤、抽查情况,督促全体检察人员严守考勤制度,对迟到人员进行了约谈;对会议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由政治部负责会议考勤。
二是召开部门会议,学习最高检下发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通过学先进、找差距,切实提高干警培优意识;针对不同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制发的25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涉及11类违法情形,杜绝类案群立、类案群发问题;严格落实检察听证相关要求,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做到“应听尽听”,2024年,共开展公开听证35件次;对58件依职权启动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逐案审批,每案制作依职权监督案件受理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把关;针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展开整改效果评估,将评估情况写入审查终结报告。
三是10月31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了“三个规定”相关精神、政策解读和网上填报事项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报高检院、省检察院有关典型案例;指定专人每月末督促提醒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主动填报“三个规定”,每月将填报情况在工作网公布;实行季度“零填报”约谈制度,截至12月31日,对季度“零填报”人员已由分管院领导约谈11人次。
四是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予以追缴;明确司法警察根据执勤、加班情况填写记录表,月底由大队核实汇总、统一公示后,经部门审核、财务审批后于次月发放津贴补助;制定了《公务接待流程图》,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公务接待须知》。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6.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等规定;2024年,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综合性工作、专项行动等进行统筹安排部署10次,召开务虚会1次;积极选派班子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11人次,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素能。
二是对《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详细规定了议事范围、程序、工作纪律及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要求,并在党组会上进行学习,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印发后,我院已召开党组会8次,均已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是对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核实,对工作出现疏漏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整改计划:已制定《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7.基层党建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并根据要点和清单开展各项工作;召开支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二是召开支委会,5名支委会成员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经支委会研究决定,今后的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支委会剖析材料由支部书记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对发展对象4个多月后才吸收为预备党员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近两年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了排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完善;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机关党支部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支部在今后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开展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现我院机关党支部每月均按时收缴党费,逐月登记,并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布了党费收缴情况。
8.建设“五过硬”队伍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了青年干警座谈会,青年干警各抒己见,谈心得、谈体会、谈认识,进一步了解其成长历程;同时,对青年干警进行画像,进一步掌握每个人的优势与不足,为下一步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提供参考依据;举行青年学习小组学习研讨活动8次,开展珠检讲坛活动4次;在组织各类集中学习前提前发布学习通知,给干警充足的时间对学习内容进行准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邀请业务骨干进行授课5次,开展“导师带新人”和“传学讲学”,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1人次,提升青年干警业务水平;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检察文化活动,截至12月31日,青年干警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奖4人次。
二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务员回避制度》,并审议通过了《中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需要回避的4个议题均严格落实了回避制度。
(四)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9.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已向财政报告,将地方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是组织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学习了业务装备的实施标准、限价范围;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各部门提采购申请,办公室审核把关、统一采购,确保超标准的资产一律不予配置。
三是对财务账目进行了核查,并邀请市检察院财务骨干来院里授课,进一步提高账务处理水平。
四是组织参加上级院财务培训6人次,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按照需求填报《采购审批表》,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规范了采购流程。
五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办案部门、案管部门、财务部门就如何规范涉案款项扣押及处置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涉案款物管理的制度要求,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接收、保管与处理流程》《涉案款扣押、处置资料明细及相关要求》和《涉案款资料移交表》,明确了涉案款项扣押及处置过程中需提供的各类文书及证明材料。
六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班子成员和干警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进行交流研讨4次;完善《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日常考勤制度》等制度,促进机关内部规范管理;安排政治部专人负责日常考勤、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考勤、抽查情况,助推干部职工作风转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院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以驰而不息的精神、坚持不懈的态度,确保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1.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作风建设等敏感问题、易反复问题,建立督察机制,常抓不懈;对在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
2.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章立制作为巩固整改成效的有效抓手,对此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执行;对已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要坚决予以废止;对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起草制定,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使巡察成果转化为珠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新源泉。
3.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坚决严格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345502;邮政信箱:衡阳市珠晖区桥头村6号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子邮箱:1184675877@qq.com。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对我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2024年7月2日,市委第十七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阎绪付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院党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阎绪付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8次调度整改落实工作,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导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整改清单要求,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截至12月31日,巡察反馈的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完成1个,未完成0个;巡察期间交办的11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巡察期间移交的8件信访件,已办结8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认识和把握不够到位,政治机关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第一议题”制度进行再学习,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截至12月31日共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上级检察院相关贯彻落实意见等重要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5篇。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民生问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共办理“检护民生”领域案件138件,开展对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17.8万元;发出支持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书17份,为农民工追讨薪资21万余元;办理外嫁女权益保障支持起诉案件2件;办理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案1件;召开部门会议对2019年以来办理案件追赃挽损力度不够情况进行了原因剖析,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后续办理该类案件追赃挽损奠定基础;制定《案件流程审核表》,严格落实承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层层把关制度,对涉案财物做到应追尽追;安排专人每日对全院业务数据开展监管,并及时对全院每月案件质量及监管情况进行分析,7月份以来,对发现的问题共发出书面流程监控3件,形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5份;向承办人下发《2020年以来有财产性判项的重点案件统计表》,要求其对照清单填报具体判项内容,并依法监督财产刑判项执行。
三是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12次,院领导带领全院干警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持续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开展“光影铸魂”电影党课活动3次;成立青年学习小组,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8次;加大了文件流转传阅力度,收到文件均呈报检察长批示,明确工作开展责任领导,具体推进落实;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院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截至12月31日,院工会开展集体活动2次,团支部组织开展活动1次。
2.落实“司法为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珠检讲坛”活动,由第三检察部业务骨干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等最新的指导文件进行详细解读,提醒承办人对被评查案件进行跟踪,注意查收初评意见并及时反馈申辩,避免因误判或其他原因导致案件质量评查得分较低;于9月13日与区法院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如何提高性侵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以及如何进一步统一量刑标准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各部门召开会议对年度培优事项进行了研究,并确定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全院重点特色项目。目前,我院已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基地);对2023年以来立案监督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24件,并以本年度1-10月受理的案件数为基数,按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常规评查,无瑕疵案件或不合格案件。
二是起草了《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制度》,对重大复杂敏感类案件及时组织人员提前介入22件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4次,提供法律咨询1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检警同堂培训1次。
3.政绩观有偏差,用新发展理念统领检察工作、检验办案效果还不够自觉。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出台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并利用该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通过公益诉讼推进珠晖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制定了《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专班,明确了行刑反向衔接专干,建立了不起诉案件台账,承办人在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即告知被不起诉人将面临行政处罚,有效破解异地被不起诉人后续行政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
三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2024年,共批准逮捕163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不批准逮捕52人,不起诉53人,并及时移送被不起诉人线索,做好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批准逮捕的刑事案件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层报检察长批准,变更强制措施。2024年,我院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6人次。
(二)反馈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存在的问题
4.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短板,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了《中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1次,学习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5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旁听冯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参观衡阳党史馆党风党纪展览馆,接受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二是院党组听取了班子成员2024年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院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均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了汇报;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细则》,2024年,共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
三是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制度》等8个制度;修改完善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日常考勤制度》等5个制度,并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督促抓好落实。
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整治顽瘴痼疾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被通报干警深刻反思错误行为,作出了检查;对日常考勤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请休假事项、审批流程等内容;坚持每天日常考勤,每周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考勤、抽查情况,督促全体检察人员严守考勤制度,对迟到人员进行了约谈;对会议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由政治部负责会议考勤。
二是召开部门会议,学习最高检下发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通过学先进、找差距,切实提高干警培优意识;针对不同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制发的25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涉及11类违法情形,杜绝类案群立、类案群发问题;严格落实检察听证相关要求,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做到“应听尽听”,2024年,共开展公开听证35件次;对58件依职权启动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逐案审批,每案制作依职权监督案件受理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把关;针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展开整改效果评估,将评估情况写入审查终结报告。
三是10月31日,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了“三个规定”相关精神、政策解读和网上填报事项要求;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报高检院、省检察院有关典型案例;指定专人每月末督促提醒全体检察人员自觉主动填报“三个规定”,每月将填报情况在工作网公布;实行季度“零填报”约谈制度,截至12月31日,对季度“零填报”人员已由分管院领导约谈11人次。
四是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予以追缴;明确司法警察根据执勤、加班情况填写记录表,月底由大队核实汇总、统一公示后,经部门审核、财务审批后于次月发放津贴补助;制定了《公务接待流程图》,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公务接待须知》。
(三)反馈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6.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阶段性整改情况:
一是院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决策与执行等规定;2024年,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综合性工作、专项行动等进行统筹安排部署10次,召开务虚会1次;积极选派班子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11人次,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素能。
二是对《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详细规定了议事范围、程序、工作纪律及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的相关要求,并在党组会上进行学习,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印发后,我院已召开党组会8次,均已严格按要求执行。
三是对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核实,对工作出现疏漏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整改计划:已制定《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7.基层党建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并根据要点和清单开展各项工作;召开支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二是召开支委会,5名支委会成员针对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经支委会研究决定,今后的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支委会剖析材料由支部书记进行审核把关。
三是对发展对象4个多月后才吸收为预备党员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近两年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了排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完善;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机关党支部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支部在今后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开展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工作。现我院机关党支部每月均按时收缴党费,逐月登记,并及时在党务公开栏公布了党费收缴情况。
8.建设“五过硬”队伍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了青年干警座谈会,青年干警各抒己见,谈心得、谈体会、谈认识,进一步了解其成长历程;同时,对青年干警进行画像,进一步掌握每个人的优势与不足,为下一步干部选拔、培养和使用提供参考依据;举行青年学习小组学习研讨活动8次,开展珠检讲坛活动4次;在组织各类集中学习前提前发布学习通知,给干警充足的时间对学习内容进行准备;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邀请业务骨干进行授课5次,开展“导师带新人”和“传学讲学”,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1人次,提升青年干警业务水平;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检察文化活动,截至12月31日,青年干警在省、市级比赛中获奖4人次。
二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公务员回避制度》,并审议通过了《中共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2024年,需要回避的4个议题均严格落实了回避制度。
(四)反馈问题:聚焦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9.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已向财政报告,将地方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是组织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学习了业务装备的实施标准、限价范围;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各部门提采购申请,办公室审核把关、统一采购,确保超标准的资产一律不予配置。
三是对财务账目进行了核查,并邀请市检察院财务骨干来院里授课,进一步提高账务处理水平。
四是组织参加上级院财务培训6人次,组织采购人员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按照需求填报《采购审批表》,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规范了采购流程。
五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办案部门、案管部门、财务部门就如何规范涉案款项扣押及处置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涉案款物管理的制度要求,制定了《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接收、保管与处理流程》《涉案款扣押、处置资料明细及相关要求》和《涉案款资料移交表》,明确了涉案款项扣押及处置过程中需提供的各类文书及证明材料。
六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班子成员和干警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进行交流研讨4次;完善《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日常考勤制度》等制度,促进机关内部规范管理;安排政治部专人负责日常考勤、不定期抽查,及时通报考勤、抽查情况,助推干部职工作风转变。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我院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统筹推进深层次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我们将以驰而不息的精神、坚持不懈的态度,确保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
1.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作风建设等敏感问题、易反复问题,建立督察机制,常抓不懈;对在整改中新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绝不敷衍,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效果长效化。
2.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建章立制作为巩固整改成效的有效抓手,对此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决抓好落实执行;对已不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要坚决予以废止;对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要抓紧起草制定,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使巡察成果转化为珠晖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新源泉。
3.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坚决严格问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8345502;邮政信箱:衡阳市珠晖区桥头村6号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电子邮箱:11846758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