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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19年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13)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珠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雪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为积极打造美丽富饶、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珠晖区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 定位时代新坐标,努力保障全区发展大局

    (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突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工作重点,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治原则,“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涉恶案件10件37人,全部依法批准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9件84人,经审查,对涉嫌恶势力犯罪的64人,依法提起公诉对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的1件20人,依法改变定性为一般犯罪通过办案发现并移送涉恶犯罪线索2条、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办理的夏某某、朱某某等44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系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套路贷”案件,因其涉案人数多、范围广涉案金额逾千万查证指控犯罪的难度大。为确保除恶务尽,我院坚持双提前”“四同步,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和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有效证实、指控犯罪的打击合力,依法提起公诉43人,精准清除了老百姓身边的恶势力毒瘤。

    (二)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件18人,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坚持践行“六个一”,全年资助联点村开展扶贫工作、发放慰问物资以及保障扶贫工作队的工作经费10余万元。不断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重点整治企业乱排污、超标排污等违规行为,共同护航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三)切实保障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3人;批准逮捕侵害国有资产、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22人。如全国首例涉案金额过亿的白某某等人网络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过万、波及十个省份,因其系新类型案件,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为准确打击犯罪,我们广泛学习关联知识,仔细审查、认真复核、深入研讨,跟踪引导侦查取证、追回赃款3000余万,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目前已依法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4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二、坚持为民履职观,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一)积极参与“平安珠晖”建设。全年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93件274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56件233人;受理审查起诉293件444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246件384人。严厉打击涉嫌“两抢一盗”、故意杀人以及涉毒涉赌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07人、提起公诉155人。如在审查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上官某某有重大贩毒嫌疑,我院侦监、公诉两部门紧密配合,纵向比对一系列毒品案件证据,仔细甄别并收集社会信息,进一步确定了上官某某的贩毒事实,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网追逃,通过多层面跟踪监督、引导侦查取证,最终将上官某某绳之以法,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得到群众好评。

    (二)坚定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等“舌尖上的安全”以及公益林、水土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的检察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相关行政机关均自觉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及时回复、及时整改,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如辖区内某行政单位主动向我院提供行政执法卷宗材料,某破产企业因无力承担危险废物处置费用,超期贮存着80.09吨有毒镍、铬电镀废渣,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我们联手开展监督执法,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双管齐下,促使破产改制承继企业高度重视,招投标、资金拨付、安全转运等工作一气呵成,80余吨有毒废渣在三日内安全运抵专门处理机构,快速处置了辖区内危害生态环境的危险废物。

    (三)创新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有效结合网络平台与实体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4天,受理来信来访38件次、各类控告9件,全部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结。对涉嫌轻微刑事案件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51人。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大力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聚焦监督主阵地,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2019年,对该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后判决生效2人对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名的,纠正漏捕10人、追加起诉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1份。如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吸毒人员谢某在市定点门诊接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时,违规将美沙酮带走并进行贩卖。一方面,我们加大对谢某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另一方面,我们到定点门诊、公安和卫生等部门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在对吸毒成瘾人员维持治疗时存在较多的管理漏洞,遂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立即组织整治,加强现场安保力量,落实美沙酮的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机制。

    (二)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特赦3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逐一审查96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监管单位规范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持续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件。

    (三)建立健全良性互动的诉讼监督机制。贯彻落实“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疑难、复杂类案件派员引导侦查40 余次,并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我院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多次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形成公平公正、权威高效的打击犯罪合力。同时,我院还积极探索“规范化、案件化、一体化、刚性化”的法律监督办理机制,通过定目标、评优秀、建台账、强沟通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效果,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由“碎片化办事模式”向“系统化办案模式”转变。

    四、激发改革驱动力,创新新时代检察工作体制

    (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线上办案平台的动态监督、量化考核、全程留痕,通过开展案卷重点评查、常规抽查6次,实现线下案卷的全流程监督129件,确保检察权全方位规范运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优化办案组设置和办案力量分配,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坚持“实体从宽、程序从简”,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6件87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5.71%,案件审理周期比传统模式缩短1/3,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打造忠诚担当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逢会必学各类案件、廉政纪律通报,重点监督涉及民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设立“小金库”等突出问题,让纪律底线、廉洁红线入脑入心。还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网络培训及脱产培训370人次,着力培养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者。

    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多方关心下,在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取得阶段性的建设成果,主体项目即将完成。现阶段,我们正在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稳步推进后续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搬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检察新理念、新要求的领悟不够透彻,需要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全区中心大局;二是“四大检察”工作发展尚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待加强检察宣传力度;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智慧检务应用与检察职能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新型案件领域的专业性人才比较短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核心,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担当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树立“一盘棋”和“打硬仗”思想,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提质增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长效常治四项重点工作,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提供更优更实的法律服务。持续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从严惩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

    二是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以更优的成效推进“四大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推进执行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理顺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聚焦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抓好诉前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善于运用提起诉讼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切实增强改革创新,以科学的动力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在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负责到底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加速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完善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紧跟上级院步伐,通过推进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改革,进一步落实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结合我院“两房”项目建设,实现智慧检务在执法办案中的有效应用。

    四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更高的标准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将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实抓细。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通过系统性、针对性地培训和传帮带,努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坚持以严措施管理干警、以严纪律约束干警,深化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重点监督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5月25日印

    共印600份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双提前”“四同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公诉、侦监提前介入”的办案模式,建立“市县两级同步、介入与侦查同步、公诉与侦监同步、提前介入与审查起诉同步”的办案模式。

    2、双赢多赢共赢:是指检察机关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使法律监督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发挥促进和帮助执法司法机关更全面更深刻理解法律、共同履行好职责的作用,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3、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一份检察建议,因为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

    4、四大检察:是指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解决过去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司法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内部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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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6  作者: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13)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7日在珠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雪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为积极打造美丽富饶、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珠晖区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 定位时代新坐标,努力保障全区发展大局

    (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突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工作重点,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严格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治原则,“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涉恶案件10件37人,全部依法批准逮捕;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9件84人,经审查,对涉嫌恶势力犯罪的64人,依法提起公诉对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的1件20人,依法改变定性为一般犯罪通过办案发现并移送涉恶犯罪线索2条、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办理的夏某某、朱某某等44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系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套路贷”案件,因其涉案人数多、范围广涉案金额逾千万查证指控犯罪的难度大。为确保除恶务尽,我院坚持双提前”“四同步,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和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有效证实、指控犯罪的打击合力,依法提起公诉43人,精准清除了老百姓身边的恶势力毒瘤。

    (二)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0件18人,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坚持践行“六个一”,全年资助联点村开展扶贫工作、发放慰问物资以及保障扶贫工作队的工作经费10余万元。不断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重点整治企业乱排污、超标排污等违规行为,共同护航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三)切实保障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3人,提起公诉3人;批准逮捕侵害国有资产、诈骗民生资金的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22人。如全国首例涉案金额过亿的白某某等人网络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过万、波及十个省份,因其系新类型案件,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认识上存在较大分歧。为准确打击犯罪,我们广泛学习关联知识,仔细审查、认真复核、深入研讨,跟踪引导侦查取证、追回赃款3000余万,确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目前已依法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诉14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二、坚持为民履职观,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一)积极参与“平安珠晖”建设。全年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93件274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56件233人;受理审查起诉293件444人,经审查后,提起公诉246件384人。严厉打击涉嫌“两抢一盗”、故意杀人以及涉毒涉赌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07人、提起公诉155人。如在审查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上官某某有重大贩毒嫌疑,我院侦监、公诉两部门紧密配合,纵向比对一系列毒品案件证据,仔细甄别并收集社会信息,进一步确定了上官某某的贩毒事实,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上网追逃,通过多层面跟踪监督、引导侦查取证,最终将上官某某绳之以法,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得到群众好评。

    (二)坚定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等“舌尖上的安全”以及公益林、水土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的检察工作。2019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份。相关行政机关均自觉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及时回复、及时整改,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如辖区内某行政单位主动向我院提供行政执法卷宗材料,某破产企业因无力承担危险废物处置费用,超期贮存着80.09吨有毒镍、铬电镀废渣,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我们联手开展监督执法,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双管齐下,促使破产改制承继企业高度重视,招投标、资金拨付、安全转运等工作一气呵成,80余吨有毒废渣在三日内安全运抵专门处理机构,快速处置了辖区内危害生态环境的危险废物。

    (三)创新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有效结合网络平台与实体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4天,受理来信来访38件次、各类控告9件,全部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三个月内完成办结。对涉嫌轻微刑事案件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28人、不起诉51人。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批准逮捕3人、提起公诉3人,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大力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聚焦监督主阵地,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2019年,对该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人,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后判决生效2人对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名的,纠正漏捕10人、追加起诉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1份。如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吸毒人员谢某在市定点门诊接受戒毒药物维持治疗时,违规将美沙酮带走并进行贩卖。一方面,我们加大对谢某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另一方面,我们到定点门诊、公安和卫生等部门调查,发现相关部门在对吸毒成瘾人员维持治疗时存在较多的管理漏洞,遂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立即组织整治,加强现场安保力量,落实美沙酮的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机制。

    (二)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特赦3人,办理刑事执行违法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逐一审查96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监管单位规范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持续推进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件。

    (三)建立健全良性互动的诉讼监督机制。贯彻落实“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公安机关侦办的重大、疑难、复杂类案件派员引导侦查40 余次,并邀请侦查人员列席我院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多次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形成公平公正、权威高效的打击犯罪合力。同时,我院还积极探索“规范化、案件化、一体化、刚性化”的法律监督办理机制,通过定目标、评优秀、建台账、强沟通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效果,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由“碎片化办事模式”向“系统化办案模式”转变。

    四、激发改革驱动力,创新新时代检察工作体制

    (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线上办案平台的动态监督、量化考核、全程留痕,通过开展案卷重点评查、常规抽查6次,实现线下案卷的全流程监督129件,确保检察权全方位规范运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各项准备工作,优化办案组设置和办案力量分配,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二)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坚持“实体从宽、程序从简”,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6件87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5.71%,案件审理周期比传统模式缩短1/3,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打造忠诚担当检察队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逢会必学各类案件、廉政纪律通报,重点监督涉及民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设立“小金库”等突出问题,让纪律底线、廉洁红线入脑入心。还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网络培训及脱产培训370人次,着力培养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者。

    与此同时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多方关心下,在发改、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取得阶段性的建设成果,主体项目即将完成。现阶段,我们正在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稳步推进后续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搬迁。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时代检察新理念、新要求的领悟不够透彻,需要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全区中心大局;二是“四大检察”工作发展尚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待加强检察宣传力度;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智慧检务应用与检察职能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新型案件领域的专业性人才比较短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以争先创优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核心,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大局履职尽责,以更强的担当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树立“一盘棋”和“打硬仗”思想,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提质增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长效常治四项重点工作,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相统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提供更优更实的法律服务。持续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从严惩治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

    二是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以更优的成效推进“四大检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优化生效裁判监督,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推进执行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理顺监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聚焦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稳妥探索“等”外领域,抓好诉前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善于运用提起诉讼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是切实增强改革创新,以科学的动力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在更宽领域、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负责到底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加速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完善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紧跟上级院步伐,通过推进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改革、监狱巡回检察改革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改革,进一步落实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结合我院“两房”项目建设,实现智慧检务在执法办案中的有效应用。

    四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更高的标准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将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实抓细。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通过系统性、针对性地培训和传帮带,努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坚持以严措施管理干警、以严纪律约束干警,深化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重点监督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代表们的审议意见,以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滴水穿石的韧劲,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区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5月25日印

    共印600份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双提前”“四同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公诉、侦监提前介入”的办案模式,建立“市县两级同步、介入与侦查同步、公诉与侦监同步、提前介入与审查起诉同步”的办案模式。

    2、双赢多赢共赢:是指检察机关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使法律监督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发挥促进和帮助执法司法机关更全面更深刻理解法律、共同履行好职责的作用,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3、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一份检察建议,因为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3项具体建议。

    4、四大检察:是指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解决过去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司法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6、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内部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