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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报告
    2018年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届人大次会议文件(13)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517日在珠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雪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围绕主责主业,规范司法办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被评为“2016-2018年度衡阳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护航全区经济发展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注重在办案中同步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农腐败、集资诈骗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如全国十大传销案之一的王某某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8亿元,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万余人、遍布全国各大省份,影响极其恶劣。为确保打击效果,我院严审细查,多次提出补侦意见、引导侦查,追诉漏犯6人,有力地指控犯罪,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是始终将精准扶贫作为中心组的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党组成员易学军常驻联点东阳渡村、全院干警均为扶贫帮扶责任人,全年投入扶贫工作经费10余万元。三是聚焦污染防治领域,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如通过多次现场勘查、反复核实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某公司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致使1.4万平方米的耕地、林地被毁坏,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助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依法惩治侵害国有资产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破坏国家投资安全犯罪活动。如段某某等4人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14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7亿余元,系建国以来我市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为确保不枉不纵打击犯罪,我院成立由4名办案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认真审查每一笔犯罪事实,仔细甄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努力学习“委贷”、“直贷”等大量金融知识,与辩护律师团队展开长达五天二夜的庭审对抗,做到法理兼容,坚定客观地指控犯罪,一审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得到市检察院、市监委的一致好评。

    (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的部署要求,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份,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7件。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检察监督,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畅通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沟通渠道,2018年12月6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社会治理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实行“五专”、“双提前”、“四同步”的工作模式,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中间“哨位”,既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全力支持公安机关打出声威,又加强证据审查和把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2018年,我院受理涉恶案件2件9人,依法批准逮捕2件8人,提起公诉2件9人。如在办理资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面对犯罪嫌疑人或零口供或翻供的情况,为清除黑恶势力毒瘤,我院逐一分析、反复斟酌案件事实、证据、涉恶性质认定等问题,把握其犯罪实质,以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对资某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法院全部认定,该七人被判处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徒刑。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7件198提起公诉189件278。其中,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9人,提起公诉41人;依法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0人,提起公诉86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毒涉赌犯罪61人,提起公诉86人;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和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如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凡某某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的“6·51专案”,该案系近年来我市最大一起涉毒案件,涉案人员42人、毒资超过千万元,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研判案情,从严从快批准逮捕14人,并建议追捕未到案人员13人,充分落实中央禁毒综合治理的方针。2018年,我院还从严从快办理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如在“天下客”酒楼随意殴打服务员的张某某寻衅滋事案、在南华附属医院殴打致人死亡的刘某某聚众斗殴案。

    (三)落实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到既重拳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共接待来信来访78件次,组织检察长接待24次,受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4起,刑事申诉案件1起,所有申诉案件均做到息诉罢访,还申请司法救助3件,经区委政法委审核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检察长担任珠晖区一中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法治课,还赠送价值2000余元的普法读本,为学生送上“法治大餐”。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坚守公正办案底线。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名的,追加逮捕14人、追加起诉13人;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对不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06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26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发回重审2件4人;监督刑事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提出并被法院采纳的再审检察建议6份。如我院在审查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时发现线索,通过开展立案监督工作,该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的全面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刑事执行领域的公平公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10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办理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2人;还不定期走访辖区内10个司法所,针对资料归档、日常矫正情况汇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

    (三)健全良性互动的诉讼监督机制。统一执法理念、增强打击合力,畅通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的沟通渠道,我院多次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三次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共同助力案件的全面研判。我院还派员协力推动财产刑执行60余件,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助力法院打赢“执行难战役”。

    四、凝聚改革创新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升级

    (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三项基础性改革一是组建新型办案组织。扎实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以15名员额检察官为核心,通过配比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调整补充办案力量,目前我院一线办案人员占中央政法编制的80%,形成了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新型办案团队。二是运行新型办案模式。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直接决定的案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87.5%,其中任院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54件。三是构建新型检察官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构建包括检察权力监督机制、案件管理监督机制和纪检监察监督机制的多元化监管格局,对所有案件实行监控,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将人员、编制、线索、物品、工资及津补贴划拨、移交到位。为确保案件衔接顺畅,不断加强与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坚持“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全年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1件2人,决定逮捕1件1人,取保候审1人,提起公诉3件4人,目前法院已判决1件1人。

    (三)推进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改革。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按照省、市两级院行财部门的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审计工作,认真清理资产情况及时、准确、真实向省院上报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表格及相关资料认真落实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出、资产动态管理等规定,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在落实检察主责主业的同时,我院还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逢会必学各类案件、纪律作风检查情况的通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8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62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公开法律文书251份;着力培养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检察工匠,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脱产培训37人次开展“学两法、背原文”的考试和竞赛活动,让干警更快地熟悉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更好地用新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

    全力推进“办案和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项目预算概算及财评工作,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进入施工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及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树立正确的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业务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检察机关需培育更敏锐的感知力,进一步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二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司法责任制需得到深入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三是个别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区检察院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需进一步加快融入科技强检道路的步伐。对此,我们将紧扣新时代新使命,从严从实,努力加以完善。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战鼓早已敲响,2019年,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根本,充分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再有新贡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检察工作摆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公正、维护法治促权威等作用。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振兴实体经济3311工程”、“一体两翼,五个珠晖”等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衡阳加快建成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推进平安珠晖建设上再有新作为。把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当成我们不懈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以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危害国泰民安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导向,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社会更和谐有序,努力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确保检察工作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三是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再有新成效。通过内设机构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更快地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积极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法执行的监督力度。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杜绝冤假错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凸显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地位。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在强化队伍规范管理上再有新提升。紧跟上级步伐,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新时代检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发扬斗争精神,对一切错误言行,要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坚持苦练内功重自强,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系统性、针对性地对青年干警进行培训和传帮带;补充年轻业务骨干,整合检察内部力量,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察内部监督机制,坚持以严措施管理干警、以严纪律约束干警,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落实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做检察工作的实干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

    区四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19513日印

    共印600份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五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行“专人办理、专人办公室、专线电话、专门档案、专门工作简报”的工作模式。

    2.“双提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公诉、侦监提前介入”的办案模式。

    3.“四同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市县两级同步、介入与侦查同步、公诉与侦监同步、提前介入与审查起诉同步”的办案模式。

    4.“三类人员两种待遇”:三类人员分别指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两种待遇指员额检察官和非员额检察官人员的待遇。

    5.“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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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6  作者: 

    届人大次会议文件(13)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517日在珠晖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雪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围绕主责主业,规范司法办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被评为“2016-2018年度衡阳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护航全区经济发展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注重在办案中同步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涉农腐败、集资诈骗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如全国十大传销案之一的王某某等32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金额2.8亿元,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万余人、遍布全国各大省份,影响极其恶劣。为确保打击效果,我院严审细查,多次提出补侦意见、引导侦查,追诉漏犯6人,有力地指控犯罪,最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是始终将精准扶贫作为中心组的一项重点工作推进,党组成员易学军常驻联点东阳渡村、全院干警均为扶贫帮扶责任人,全年投入扶贫工作经费10余万元。三是聚焦污染防治领域,积极投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如通过多次现场勘查、反复核实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某公司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致使1.4万平方米的耕地、林地被毁坏,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助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二)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依法惩治侵害国有资产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破坏国家投资安全犯罪活动。如段某某等4人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14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7亿余元,系建国以来我市涉案金额最大、案情最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为确保不枉不纵打击犯罪,我院成立由4名办案人员组成的专案小组,认真审查每一笔犯罪事实,仔细甄别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努力学习“委贷”、“直贷”等大量金融知识,与辩护律师团队展开长达五天二夜的庭审对抗,做到法理兼容,坚定客观地指控犯罪,一审判处段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得到市检察院、市监委的一致好评。

    (三)扎实推进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的部署要求,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份,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7件。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推动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的检察监督,保护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畅通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沟通渠道,2018年12月6日,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的社会治理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实行“五专”、“双提前”、“四同步”的工作模式,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中间“哨位”,既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全力支持公安机关打出声威,又加强证据审查和把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2018年,我院受理涉恶案件2件9人,依法批准逮捕2件8人,提起公诉2件9人。如在办理资某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过程中,面对犯罪嫌疑人或零口供或翻供的情况,为清除黑恶势力毒瘤,我院逐一分析、反复斟酌案件事实、证据、涉恶性质认定等问题,把握其犯罪实质,以非法拘禁罪和寻衅滋事罪对资某某等7人依法提起公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法院全部认定,该七人被判处一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徒刑。

    (二)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7件198提起公诉189件278。其中,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9人,提起公诉41人;依法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0人,提起公诉86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毒涉赌犯罪61人,提起公诉86人;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和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如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凡某某等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的“6·51专案”,该案系近年来我市最大一起涉毒案件,涉案人员42人、毒资超过千万元,我院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研判案情,从严从快批准逮捕14人,并建议追捕未到案人员13人,充分落实中央禁毒综合治理的方针。2018年,我院还从严从快办理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如在“天下客”酒楼随意殴打服务员的张某某寻衅滋事案、在南华附属医院殴打致人死亡的刘某某聚众斗殴案。

    (三)落实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到既重拳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推进网上网下一体化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共接待来信来访78件次,组织检察长接待24次,受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4起,刑事申诉案件1起,所有申诉案件均做到息诉罢访,还申请司法救助3件,经区委政法委审核并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为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检察长担任珠晖区一中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法治课,还赠送价值2000余元的普法读本,为学生送上“法治大餐”。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坚守公正办案底线。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遗漏犯罪嫌疑人或罪名的,追加逮捕14人、追加起诉13人;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3对不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06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526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3件5人,发回重审2件4人;监督刑事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监督刑事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提出并被法院采纳的再审检察建议6份。如我院在审查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时发现线索,通过开展立案监督工作,该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的全面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刑事执行领域的公平公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010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办理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2件2人;还不定期走访辖区内10个司法所,针对资料归档、日常矫正情况汇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

    (三)健全良性互动的诉讼监督机制。统一执法理念、增强打击合力,畅通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和定性的沟通渠道,我院多次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三次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共同助力案件的全面研判。我院还派员协力推动财产刑执行60余件,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助力法院打赢“执行难战役”。

    四、凝聚改革创新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转型升级

    (一)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三项基础性改革一是组建新型办案组织。扎实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以15名员额检察官为核心,通过配比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调整补充办案力量,目前我院一线办案人员占中央政法编制的80%,形成了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新型办案团队。二是运行新型办案模式。全面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直接决定的案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87.5%,其中任院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54件。三是构建新型检察官管理监督机制。通过构建包括检察权力监督机制、案件管理监督机制和纪检监察监督机制的多元化监管格局,对所有案件实行监控,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二)积极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将人员、编制、线索、物品、工资及津补贴划拨、移交到位。为确保案件衔接顺畅,不断加强与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坚持“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全年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1件2人,决定逮捕1件1人,取保候审1人,提起公诉3件4人,目前法院已判决1件1人。

    (三)推进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管改革。落实“三类人员两种待遇”,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鼓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按照省、市两级院行财部门的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开展审计工作,认真清理资产情况及时、准确、真实向省院上报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表格及相关资料认真落实湖南省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出、资产动态管理等规定,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为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在落实检察主责主业的同时,我院还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逢会必学各类案件、纪律作风检查情况的通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80条、案件程序性信息662条、重要案件信息29条,公开法律文书251份;着力培养既有“绣花功夫”又有“法治情怀”的检察工匠,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脱产培训37人次开展“学两法、背原文”的考试和竞赛活动,让干警更快地熟悉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更好地用新的司法理念武装头脑。

    全力推进“办案和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项目预算概算及财评工作,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进入施工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及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树立正确的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业务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检察机关需培育更敏锐的感知力,进一步把握新情况新问题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二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司法责任制需得到深入落实,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三是个别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需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区检察院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需进一步加快融入科技强检道路的步伐。对此,我们将紧扣新时代新使命,从严从实,努力加以完善。

    各位代表,新一年的战鼓早已敲响,2019年,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根本,充分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再有新贡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检察工作摆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公正、维护法治促权威等作用。紧紧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振兴实体经济3311工程”、“一体两翼,五个珠晖”等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衡阳加快建成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一份检察力量。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推进平安珠晖建设上再有新作为。把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当成我们不懈努力的方向和工作目标。以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危害国泰民安的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导向,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社会更和谐有序,努力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确保检察工作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三是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上再有新成效。通过内设机构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更快地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积极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大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法执行的监督力度。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杜绝冤假错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凸显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地位。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在强化队伍规范管理上再有新提升。紧跟上级步伐,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推进新时代检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发扬斗争精神,对一切错误言行,要敢于斗争、敢于亮剑;坚持苦练内功重自强,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系统性、针对性地对青年干警进行培训和传帮带;补充年轻业务骨干,整合检察内部力量,提高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检察内部监督机制,坚持以严措施管理干警、以严纪律约束干警,加快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建设。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落实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当好新时代的答卷人,做检察工作的实干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

    区四届人大次会议秘书处 2019513日印

    共印600份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五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行“专人办理、专人办公室、专线电话、专门档案、专门工作简报”的工作模式。

    2.“双提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公诉、侦监提前介入”的办案模式。

    3.“四同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建立“市县两级同步、介入与侦查同步、公诉与侦监同步、提前介入与审查起诉同步”的办案模式。

    4.“三类人员两种待遇”:三类人员分别指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两种待遇指员额检察官和非员额检察官人员的待遇。

    5.“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